关于组织“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
第十三届论文征集及评奖活动”的通知
学校科研室:
根据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第十三届论文征集及评奖活动的通知》,现开展我区课改论文征集活动。
一、征文依据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整合课程改革表彰项目的通知》(京教基(2010)15号),受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依决定开展第十三届论文征集及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目的
(一)促进对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理性思考,通过回顾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历程,总结课改实验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课改参与者能对复杂的课程改革历程有一个冷静的分析和思考。
(二)促进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校长教师通过对自己的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进行认真的反思和理论提升,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分析、总结、概况能力。
(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优秀论文集的出版和传播,让更多校长和教师了解同行们的探索和思考,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三、征文主题
论文主题: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
具体内容包括:
(一)教师个体参与课程改革的实践研究(如教与学方式的转变、课程与教材研究、德育、班主任工作等)
(二)区域、学校层面的教育改革实践(如城乡一体化、学区化管理、校本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等)
(三)评价改革研究(如学业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评价、学校发展评价、督导评价等)
(四)干部、教师对课程改革实验的反思(包括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
(五)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如中高考改革、减负、学校特色发展等)
四、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视角和见解独到,措施和方法新颖。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意。
(二)科学性:论点鲜明,引证准确,数据真实可靠,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三)实践性:论文选题贴近实践。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个性发展等方面有比较明显的实效,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四)规范性:主题鲜明,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性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剽窃、抄袭行为。
五、征文要求:
1.论文一律用汉字书写。如用其他语言文字书写,可作附件。全文在3000-6000字。文中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后;注释附在全篇之末,每注另起一行,顺序排列。全部参考文献的完整出版资料,按作者(编者)、书名(文章题目)、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依次列于全篇论文之后。
2.首页不编页码,放在最上面,不要和论文钉在一起,只需一份。首页的内容为:编号(此项由区科研室填写),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3.编页码的第一页的内容为:编号(此项由区科研室填写),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正文。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2磅,B5纸打印,一式三份。一律左上角装订。
4.每人仅限交一篇文章(包括以第一作者署名的合作论文)。
5.已发表或曾参评并获奖的论文不在此次征文范围内。
六、征集工作安排
1.征收时间:2014年4月21日之前交到学校科研室,过期不再征收。
2. 本次论文征集评选,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3、编号工作由区科研室完成
宣武分院科研室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