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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日期:2022-03-06   访问人数:2230  发布部门:信息中心
 
一、西城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其他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西城区“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西城区“三好学生”分别从当年的校级“三好学生”、校级“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生”中产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享有同样的参评权。
2.西城区“三好学生”按照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比例评选。


潘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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